現在一些安全生產管理被搞得高深莫測,一般人是看不懂弄不明白的,什么風險預防體系、隱患等級、風險級別幾乎找不到一個權威的解釋,也很難有人說得清楚。再加上有關法規規章長期得不到修正,一些部門隨意制定和發放經不起推敲的文件,不少標準規范相互矛盾執行不下去,使得從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知如何是好、無從下手,只能是照葫蘆畫瓢應付差事。而我們所說的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全員安全生產管理理念在這樣高深莫測的管理之下很難有主動性,許多企業負責人、企業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和其他想參與安全生產人員不知如何參與。實際上,安全生產管理理論和方法并不是那么復雜和深奧,而是人人都懂的或都接受并能夠按照實施的簡約化安全生產管理。
比如何謂風險點、什么是風險源、危險源和隱患又是什么?不是專門研究安全生產管理的不一定搞得清楚,即使知道一些名詞,也不一定分得清楚,作為全員參與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類人員也沒有必要把這些名詞搞得那么明白,如果想搞明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原因在于這么多名詞極易混淆安全生產管理理論和方法,反而使安全生產管理陷入混亂、無從管理。
目前,不少部門和地方政府管理部門在積極推行或參合一些危險防范體系,在一些文件中鄭重其事地引用了風險點、風險源、危險源和隱患等術語或名詞。實際上仔細分析風險點及風險源名詞幾乎是同一個意思,危險源與隱患息息相關,作為生產一線各類人員來講最終知道“隱患”二字即可,如在深入領會“隱患就是事故”就能更加主動地搞好安全生產管理?,F在正在盛行的所謂危險防范體系,不少部門的管理性文件要求排查風險點或風險源,給人們的印象是在生產活動中處處都是風險點或風險源的,幾乎找不出一處不是風險點或風險源的。所謂的排查風險或隱患工作最終是列出生產活動及其活動場所的風險點或風險源或危險源或隱患,然后有關部門在這些所謂的“大數據”之下推出所謂的安全生產管理“創新”方法。這樣的管理結果必然帶來的問題是安全生產管理處處有“風險”、處處有“危險”,沒有一片“靜”土?,F在走進某些生產活動區域,看到“危險源”清單牌子林立,各種警示牌一溜子排開,不但起不到警示教育,反而使人們麻木了。
與風險或危險有關還有隱患一詞,危險與隱患雖有不同卻非常相近,所以人們常常將危險源稱之為隱患。目前一些地區又出現安全生產管理的“雙重預防體系”即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這兩個體系,再又出現安全生產雙重預防體系及職業病危害雙重預防體系,使得不少人對于“雙重預防體系”與過去所提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或職業安全健康體系有什么區別或有何關聯產生困惑。特別是對其中的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之間的關聯以及風險分級管控、隱患分級查處的方式方法和目的感到不解。
復雜的管理帶來本不應有的復雜問題:
問題一:存在不存在沒有無風險點或無危險源的生產活動或場所?
問題二:風險管理或危險管理的目的是消除、減少或規避風險(或危險)嗎?
問題三:風險(或危險源)公示牌或風險辨識牌是否必須固定設立在生產活動場所?
問題四:能否根據風險點直接判斷或認定風險點的等級?
問題五:能否根據隱患直接判斷隱患造成后果的大???
問題六:一般危險點(或一般隱患)不會導致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問題七:重大安全隱患屬于整改復雜或難以整改類的隱患嗎?
問題八:車間或施工項目部或作業班組不能直接管控所謂的重大風險(或重大危險)嗎?
問題九:風險點和隱患數量或大小的統計是為了在管理終端呈現“大數據”平臺嗎?
問題十:每個風險點或隱患治理都應按統一流程進行嗎?
問題十一:政府部門協調解決重大隱患的法律依據在哪里?
……
以上等等問題沒有搞清楚,就很難有一個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反而把簡單的安全生產管理搞復雜了。
實際上,目前所謂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安全生產檢查或安全生產督查,企業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就是我們常說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或企業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建設,所以簡單而又明了的安全生產管理實質不在于隱患排查,而是在于督促不斷完善和提高安全生產生產條件,歸根結底的一條就是各自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在安全生產責任中尤為重要的是各個責任主體和相關責任人必須清楚各自的安全生產法定責任,真正做到“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追責”。
簡言之,安全生產管理是應當讓每一個人和每一個單位、部門能夠知曉自己的安全生產職責和如何履行其職責,這應貫徹到整個安全生產管理中,成為靈魂和精髓。履行其職責是安全生產所需的最基本、最簡單的道理,其各項職責也沒有那么復雜的要求,不需要深奧的理論和方法來貫徹和推動,現在那些復雜的管理把這一簡單而又非常重要的管理思想和要求忽視了,甚至拋棄了,丟掉了安全生產管理的靈魂和精髓!
談其安全生產管理的方法也沒有那么復雜的程序和要求。前面所述,安全生產管理的實質就是不斷完善和提高安全生產條件,抓住了安全生產條件這根主線,一切迎刃而解。因為安全生產條件涵蓋了安全生產管理所有的要求和內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就是圍繞安全生產條件管理要求提出了各項管理規定和法定職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最基本職責要求就是符合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不得從事生產活動。
總之,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不斷完善和提高安全生產條件是安全生產管理兩條最基本最核心的內容。一切偏離安全生產責任、安全生產條件的管理要求都將把安全生產管理搞得復雜化。
讓安全生產回歸簡約化的管理,請關注安全生產責任,請關注安全生產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