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市安全生產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為阜陽市安全生產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英文名稱為:Fuyang Association of Work Safety(英文縮寫 FAWS)。
第二條 本協會是面向全市安全生產領域,由各相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專業服務機構以及專家、學者自愿結成的全市性、行業性社會團體,是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和社會道德規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安全發展指導原則,貫徹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團結和組織社會力量,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水平,為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實施安全生產發展戰略、提高全民安全素質、構建和諧社會服務;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在會員單位、會員、專家、學者和政府部門之間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為促進阜陽市安全生產持續健康發展貢獻力量。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黨建領導機關、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活動地域為阜陽市(含縣、市、區)。
第六條 協會住所設在阜陽市。
第二章 黨組織建設
第七條 協會按照黨章規定,經上級黨組織批準設立黨組織。如暫不能單獨建立黨組織,支持通過聯合建立黨組織、選派黨建工作聯絡員等方式,在協會開展黨建工作。
第八條 協會黨組織是黨在協會中的戰斗堡壘,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韭毮苁潜WC政治方向,團結凝聚群眾,推動協會發展,建設先進文化,服務人才成長,加強黨組織自身建設。
第九條 協會變更、撤并或注銷,黨組織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并做好黨員組織關系轉移等相關工作;協會換屆選舉時,應先征求上級黨組織對主要負責人審核意見。
第十條 協會為黨組織開展活動、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和經費支持,將黨建工作經費納入管理費用列支,支持黨組織建設活動陣地。
第十一條 協會支持領導班子與黨組織領導班子交叉任職,優先推薦協會領導班子中的中共正式黨員擔任黨的組織領導。
第十二條 協會支持黨組織對協會重要事項決策、重要業務活動、大額經費開支、接收大額捐贈、開展涉外活動等提出意見。
第三章 業務范圍
第十三條 協會的業務范圍:
(一)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法規、科技以及安全生產中的一些熱點、焦點、難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對策、措施、建議。
(二)組織專家、學者開展安全生產理論研究、警示教育、學術研討、新技術新產品推廣、安全技術服務、工程示范和信息交流。
(三)收集、分析、交流安全生產信息,編輯、出版簡報、快訊,開展安全生產自律活動。
(四)宣傳普及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管理和應急救援知識,組織開展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建設。
(五)積極開展全員安全培訓教育,組織安全技術應用、安責險推廣、安全技術成果鑒定推廣、安全社區評定、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組織評審,承接政府、企業相關購買服務。
(六)組織安全專家、第三方服務機構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安全生產指導和服務,改進企業安全狀況,提升安全水平,提高員工安全素質,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幫助改善企業安全生產環境。
(七)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訴求,研究和提出意見建議,維護會員單位和安全生產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八)表彰先進會員單位和個人,開展安全生產經驗交流、交往活動。
(九)積極開展雙擁工作。
(十)開展精準扶貧工作。
(十一)開展其他與協會有關的工作。
第四章 會員
第十四條 協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第十五條 申請加入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協會的章程;
(二)自愿加入協會;
(三)在安全生產及其行業領域具有一定的影響,并熱心支持安全生產事業。
協會可聘請市內外的安全生產專家、學者和管理者為協會專家組成員。
第十六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由協會發放會員匾牌;
(三)閉會期間,會員單位提出入會申請后,由協會審批。
第十七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協會內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
(三)獲得協會服務優先權和服務優惠待遇;
(四)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八條 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
(二)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時足額交納會費;
(五)向協會反映情況,報送信息,提供有關資料;
(六)積極按時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
第十九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呈送申請,并交回會員匾牌。
會員2年不交納會費或者不參加協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二十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法違紀或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建議、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五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二十一條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本協會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5年召開1次。情況特殊的,可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并可采用線上或通訊形式召開,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者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市民政局核準備案。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二十四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協會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五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籌備并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二)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三)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推薦和建議罷免名譽會長、會長、副會長、監事、秘書長;
(五)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六)領導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八)依法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二十六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或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或代表)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二十七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1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采用線上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八條 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可行使第二十五條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九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或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的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或代表)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三十條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1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采用線上或通訊形式召開。
第三十一條 協會由名譽會長、會長、副會長、監事、秘書長組成常務理事會領導班子。
名譽會長、會長、副會長、監事、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安全生產領域內有較大影響,熟悉安全工作;
(三)名譽會長、會長、副會長、監事、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三十二條 名譽會長、會長、副會長、監事、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市民政局核準備案。
第三十三條 名譽會長、會長、副會長、監事、秘書長任期5年,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市民政局核準備案。
第三十四條 會長或秘書長為協會法定代表人。
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五條 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領導協會全面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三)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四)各行業專業委員會和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任免;
(五)代表協會簽署有關文件。
第三十六條 秘書長協助會長處理協會日常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協會日常工作,制定實施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做好對外交流工作;
(四)辦理休會期間會員入會申請。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設監事1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二)市應急管理局和市民政局根據工作推薦;
(三)監事的罷免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三十九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ǘ┍O督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的選舉和罷免;
?。ㄈ┍O督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ㄋ模┟磕陮f會財務收支情況進行1次檢查;
(五)列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提出建議。
第六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四十條 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企業贊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依法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四十一條 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四十二條 協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四十三條 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十四條 協會配備專職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五條 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六條 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財務審計。
第四十七條 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八條 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九條 對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情況特殊的,可采用線上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五十條 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 15日內,經市民政局核準后生效。
第八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五十一條 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五十二條 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三條 協會終止前,須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四條 協會經市民政局辦理注銷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五十五條 協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市應急管理局、市民政局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六條 本章程經2021 年11 月 29 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理事會。
第五十八條 本章程自市民政局核準之日起生效。